通江县纪委三条措施贯彻市委仲彬书记“深入灾区、深入群众”的要求

2008-06-24 作者:熊纯鹏 来源:巴中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委书记李仲彬在通江视察抗震救灾时提出的各级干部要“深入灾区、深入群众,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的要求,通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俊岭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仲彬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采取三条措施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一是进一步维护政令畅通。在今后的抗震救灾工作中,必须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既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的主战场,又千方百计为抗震救灾保驾护航,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抗震救灾上来,统一到市县委的决策上来,确保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决议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让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履职尽责,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维护大局稳定。继续加大抗震救灾工作督查力度。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抗震救灾领导责任情况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那些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不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工作要求的行为从重从快查处;对那些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根本出发点,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把抗震救灾工作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投身抗震救灾工作,自觉为灾区群众捐资捐物,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继续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克难攻坚,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共同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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