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百姓 通江县物价局把投诉台搬上红军广场
2008-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巴中网
5月8日一早,在通江县红军广场,51岁家住沙溪镇街道的严仕彭来到通江县物价局设置的投诉台前,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他买商品房多交了200元自来水入户费和650元照明入户费的事。
按买卖双方的购房协议,水电入户费应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然而,在新房竣工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又向每个购房户摊派了水电入户费共850元。
得知情况后,通江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庚即与房产公司老板取得联系,通过协商,最终老板答应于当天之内足额退还。顿时,老严满脸的愁容一下子疏散开了。
这天,恰好是《物价法》实施10周年纪念宣传日。不到半个小时,与老严一样,前来现场投诉、咨询价格的群众达1000多人。
通江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登宪,通江县政协副主席屈瑛参加纪念活动。
张登宪在讲话中说,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学习《价格法》、宣传《价格法》、贯彻《价格法》,加强依法治价和价格监管,做好当前稳定物价工作。他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联手,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价格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江县供电公司、供排水公司、新星燃气公司、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在活动现场接受了咨询。
整个上午,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次,接受价格投诉25个,当场协调解决问题20个,限期解决5个。
据县物价局负责人讲,今后将不定期在县城和各乡(镇)设置价格投诉咨询台,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按买卖双方的购房协议,水电入户费应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然而,在新房竣工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又向每个购房户摊派了水电入户费共850元。
得知情况后,通江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庚即与房产公司老板取得联系,通过协商,最终老板答应于当天之内足额退还。顿时,老严满脸的愁容一下子疏散开了。
这天,恰好是《物价法》实施10周年纪念宣传日。不到半个小时,与老严一样,前来现场投诉、咨询价格的群众达1000多人。
通江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登宪,通江县政协副主席屈瑛参加纪念活动。
张登宪在讲话中说,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学习《价格法》、宣传《价格法》、贯彻《价格法》,加强依法治价和价格监管,做好当前稳定物价工作。他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联手,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价格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江县供电公司、供排水公司、新星燃气公司、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在活动现场接受了咨询。
整个上午,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次,接受价格投诉25个,当场协调解决问题20个,限期解决5个。
据县物价局负责人讲,今后将不定期在县城和各乡(镇)设置价格投诉咨询台,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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