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危房补助14万 市民认为有损自己利益
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认为:房屋完整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年限为70年。按照法律规定,虽然地上建筑物因地震损毁,但合法土地使用权利不受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表示,按《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所有者对房下土地仍享有土地使用权,如果业主统一想在原有土地上盖房,经过业主委员会决定、政府各个部门批准以后,就可以在原地建设,但重建应当符合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
“14万换不了我的房子”
华夏广场业主陈小平的最大愿望是能保住原来的房子,如果政府一定要拆,他希望能够原地重建。
“14万换不了我的房子。”华夏广场业主陈小平认为,政府提供70平米救助房或者相当价值的14万元,价格较低,有损市民利益。
对此,《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所有权在不同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重,目前尚没有法规规定。
2004年以来,都江堰市区建成了都市美丽洲、阳光新城、华夏广场等20多家地产小区,不少外地人来都江堰购房投资。2007年,都江堰市政府把建立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列为该市的重要战略目标,而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则被视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的途径。此后都江堰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
房地产开发提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4年内都江堰市商品住宅楼均价几乎翻了一番。
2008年,都江堰市区一环内商品住宅楼均价为每平米为3000到4000元,二环市郊也涨到每平米2000元以上。
事实上,位于华夏广场所在的都江堰市一环路以内很多房屋,都是2000年以后新建,按3000元/平方米计,户型大都是120到150平方米,每套总价介于36万到45万元之间,远超过政府救济的14万元标准。
按一环内房屋平均户内产权100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2.5计算,其土地使用权约40平方米;2007年,都江堰市老城区考虑容积率因素土地平均价格300万~400万元/亩,那么考虑容积率因素100平方米的房屋的土地价值约为18万到24万元,加上砖混结构约700到800元/平方米的建筑成本,都江堰市区一环内每套住房实际价值在25万~32万元之间。
但如果按救济安置办法测算,房屋平均户内产权70平方米计算,按7层住宅考虑,房子平均容积率约2.2计算,其土地使用权约31.8平方米,估算二环路外的安置新区土地平均价格100万~150万元/亩,考虑容积率因素该土地价值约4.8万~7.2万元,不到原来老房子的土地价值的三分之一,资产严重缩水。
据南方网报道,都江堰规划管理局局长屈军6月3日曾经表示,市区一环内将约有一半住房需要拆迁。都江堰市房管局局长李良泉认为,安置房选址不会远离市区。
华夏广场业主陈小平说,小区内房屋倒塌的绝大多数业主都倾向于原地重建。他透露,目前该小区大部分业主没有登记接受救助房。
如果政府要收回上述产权和使用权,就必须予以相应的补偿。换言之,受灾民众将得到的安置房是用原房地产权换来的,而不纯粹是“获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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