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赵顶名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脱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着审判长庄严的宣判,建国以来巴中市最大的一宗集资诈骗案已审结。该案涉及的受害人之多,金额之大,时间跨度之长,社会危害之深令人震惊,发人警醒。此时的赵顶名已告别了昔日的“辉煌”,等待他的将是无穷的忏悔和漫长的铁窗生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闲置资金空前活跃,一方面,银行机构紧缩银根贷款难,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及工商个体户资金紧缺,生产经营融资困难,这就为不法分子高利借贷及非法集资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民间资本暗流涌动。
案情回放
赵顶名,系巴中市车之盾汽车服务商行独立投资人。2006年6月至2010年5月30日,被告人赵顶名在经营巴中“车之盾”汽车服务商贸商行、巴中市九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以“车之盾”需要周转资金及推广学生饮用奶为名,以“车之盾”的资产、经营权及城市广场的门市作抵押等方式,以高息或承诺分配学生奶利润份额为诱饵,隐瞒“车之盾”、城市广场等固定资产已被银行抵押、转让等事实,营造“车之盾”能偿还所有债务的虚假现象,隐瞒学生奶上市面临的客观困难,以欺骗手段在王某等104人处共筹集资金2685.60万元,所集资金均为赵顶名个人所持有,除偿还100.8万元旧债和用于支付工人工资7.8万元外,其余均为其个人所占有。案发后,被告人赵顶名携带从严某处借来的11万元现金逃离巴中,先后逃到成都、云南、越南国等地,2010年6月13日主动到巴中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顶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息或承诺分配学生奶利润为诱饵,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向不特定人员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给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昔日辉煌
迈过一道道厚重的铁门,在戒备森严的巴中市看守所审讯室里,见到戴着镣铐、面容憔悴的赵顶名,他那暗淡的眼神流露出对自由的无限渴望。没想到,就是这位身材矮小、其貌不扬的罪犯,竟一手炮制了巴中市建国以来最大集资诈骗案。随着他的陈诉,记者仿佛看到了“赵总”昔日的辉煌.
1971年3月8日,赵顶名出生在通江县龙凤乡一个农民家庭,朴实的父母在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也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排行老四的他在两岁那年,母亲因积劳成疾撒手人寰,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憨厚的父亲吃力的挑起了抚养五个子女的重任,失去母爱的赵顶名艰辛的度过了那个苦涩的童年。
“没有人吃过那么多苦!”提起过去,赵顶名黯然神伤。
20岁那年,赵顶名离开了偏僻的山村,只身来到了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在这里度过了几年打工生涯,这期间通过自考取得了川大经济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身处浮躁繁华的都市,这个吃苦耐劳的农家子弟开拓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但同时他那纯朴的品质也在慢慢蜕变。抱着回乡创业、出人头地的梦想,怀揣打工掏得的第一桶金,赵顶名投资70多万元,开了巴城第一家集洗车、汽车装修、美容为一体的“车之盾”,并开始盈利。
“最高峰时,我一年要净赚150万,一般情况下一年也要赚近百万,有了钱,我就慢慢的购置一些固定资产,因为义气,也有了一定的人脉资源。”谈起曾经的成就,这位性格倔强而又有几分毅力的商人颇为得意。
“当债台高筑时,你为什么还要穿名牌,泡茶馆豪赌?”同行的办案人员质问道。
“这几年一直是高消费,我不能因为暂时的困难而降低自己的生活标准,”“再说了,生意人邋邋遢遢的,谁看得起你呢。”赵顶名声音低沉,像是在喃喃自语。
突然,赵顶名激动的说道:“我这个学生奶项目是能赚大钱的,只差当初的批文没下来,我希望我的朋友一定要继续搞下去,一定会成功的。”看来,自负的他虽已身陷囹圄,却财富之梦未醒。
弥天大谎
集资诈骗行为是以集资的面目挤入资金市场的,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侵占了民众的私有财物,其危害不言而喻。
据赵顶明陈述:“我是先给别人造成很有经济实力的假象为了筹钱,我隐瞒了事实的真相。所筹款项没有按筹款用途支配,而是归还了别人的利息和本金。为了维持运转,就只能铤而走险,大量去筹款,钱筹到一定的时候,朋友没有钱了,就只好请朋友去找他们所认识的人筹款,从而导致利息越来越高,筹款的数字呈直线上升。结果是债务越来越多,只好更加变着项目疯狂的筹款,最终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本案受害者多达104人,受害人借款金额最小是3万元,最大金额为144.5万元。绝大多数金额在10至50万元之间。判决书仅罗列受害人的名字及金额就长达千多字的篇幅。
“我在亲戚、朋友处筹到25万送到他办公室,刚开始他还能按约付息,后来竟然跑了,我至今欠一大笔外债,生活困难。”张某沮丧地向记者陈述。
一位自称与赵顶名认识多年的建筑商说“感觉老赵很有钱,也很义气,没想到结果才是这样……”
“我们都上当了,原以为他很有钱,所从事的项目利润高,经朋友引荐我才借出的钱,现在最揪心的是,啥时才能收回我的血汗钱?”法庭外,一衣着朴实的中年妇女哭诉道。
赵顶名携款逃逸外地。导致众多受害人“血本无归”。打着合法经营且有暴利的幌子,使一些金融知识少而自己手中又有一部分闲资正无处投入增值的民众找到了一条“致富路”。实际上,这个弥天大谎致使他们进入圈套,走上了不归路。
承诺诱人不等于结果丰厚!
警钟长鸣
银行业务流程长、环节多、需担保,与工商个体户“额度小、要得急、频率高、周转快”的信贷需求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对接。这边是中小企业嗷嗷待哺,那边确有大量的民间资本闲置。还有,低微的利息致使民间资本难以聚集在国有银行。导致民间高利贷大行其道。
巴中属于偏远和经济欠发达、信息相对闭塞的地区。民众金融知识偏低、信息不灵、政策不明,容易偏听偏信,一有亲友、同学、 朋友的鼓动,很容易“随大流”,上非法集资诈骗者的当。“高回报”的诱因,导致此种活动往往会产生“引领”和“带动”效应,他们的现身说法极具鼓动性和感召力。例如:王某看见集资人有“实力”,于2009年9月借出高利10万元,同年11月又鼓动朋友李某投借10万元,后来所借款项均付诸东流。
这些被害人之所以如此大方的借钱给赵顶名,无非是被其许诺的高额利息回报所吸引,民众的投机心理、贪婪心理及侥幸心理等因素为非法集资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违规的“高利贷”。由于畸高的借款利息远远超出了金融风险的可控范围,放贷人的资金风险事实上巨大无比。本案中,高额利息使集资人无力偿还,最终陷入恶性循环,又因债主所迫而逃匿,致使放贷人血本无归。事实是,我国目前民间借贷的违规情况普遍存在。
“全民放贷”风起云涌,而比这更排山倒海的是人心中的波澜。
面对庄严的国徽,被告人低下了他那曾经高傲的头颅。响亮的法槌声彻底敲碎了他那急欲膨胀的财富之梦,从今而后,冰冷的铁窗将伴随着他漫度余生。至此,轰动一时的特大集资诈骗案已尘埃落定,掩卷沉思,此案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警示!( 向波 林国华 记者/彭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