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禁毒日” 戒毒悄然迈向人性化

2008-06-26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日报  

  今天是世界禁毒日。随着我国首部《禁毒法》本月起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正在开启我国禁毒工作的一个新时代。
  劳教戒毒退出,“要么进牢,要么粉友”的管理真空消失……禁毒法的最大亮点——人性化戒毒体系,隐含着一个国家对待一个特殊群体方式的转变,同时也开
  始改变一个可恨、可悲又可怜的社会群体及整个社会的理念人心。
  性质改变:劳教戒毒场所悄然“转轨”
  6月1日以后,我省所有的劳教戒毒场所都更名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同时,在法律文书上,再也不会有“劳教戒毒”字样。
  6月24日下午2:30,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来自南京秦淮区和鼓楼区的20名专职禁毒社工,被大连山劳教所聘请为戒毒康复志愿者。
  “随着《禁毒法》今年6月1日实施,劳动教养戒毒成为历史。我们聘请这些戒毒康复志愿者,就是为了适应这一变化。”大连山劳教所党委书记、所长李少强对记者说。
  大连山劳教所是经省政府批准,我省设立时间最早、规模最大、戒毒人数最多的劳教戒毒场所,已有16年强制戒毒历史。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吸毒人员经过强制戒毒走出劳教所时,个个都是信誓旦旦,保证不会再吸。然而,他们回到社会以后,许多人很快再次掉进吸毒深渊,重回劳教所。”李少强说,“除了吸毒者生理和心理上的成瘾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原有的戒毒制度设计缺陷。”
  以前的强制戒毒期限是3—6个月,劳教戒毒期限为两年,实践证明,这个时间远远不够。《禁毒法》对待戒毒的态度更为科学客观,设置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的9年戒毒期限。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巫仁和说,“强制隔离戒毒”是由以往的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整合而成。虽然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与过去差不多,但是性质彻底改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处罚,而是一种强制性的治疗措施。通俗地讲,过去的关,是把戒毒者当坏人、罪犯,现在的关,是将他们视为病人和受害者。
  林则徐后人、全国十大禁毒民间人士林鸿汉作普法宣传时,戒毒者们听到这样的说法,不禁欢呼落泪:“国家对我们的态度变了!”
  “取消劳教戒毒就是取消了强制戒毒的惩治性质,这需要我们调整工作态度和方式。在以后的强制戒毒中,我们将更加重视‘治疗’功能。”李少强说,新法制订出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重返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适应这“三位一体”,他们正在打造执业医师、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康复志愿者三支队伍。聘请20名戒毒康复志愿者,就是为强制戒毒人员重返社会创造条件。
  回归社会:9年戒毒设计6年在社区
  “以前,吸毒的人要么坐牢,要么‘放鸭子’,出了牢直奔粉友,这两者之间的社会地带,既缺乏管理,更缺乏关爱。现在好了,这块管起来,社会要他们了,‘瘾君子’也能回归社会了。”林鸿汉这样说。
  社区戒毒在《禁毒法》中,被赋予重要地位。9年的戒毒设计中,有6年在社区。专职禁毒社工在社区戒毒中举足轻重。全国禁毒先进单位南京市秦淮区,全区每个街道都有10多名专职社工。《禁毒法》实施当天,区里一名长期东躲西藏的吸毒成瘾人员就主动站出来要求参加社区戒毒。
  24日,秦淮区禁毒社工严仁初和正在大连山劳教戒毒的徐英(化名)签订了《戒毒康复协议书》。
  “徐英还有一个月零六天就解除为期两年的劳教了。我和他签这个协议,一方面是在他还剩下的一个多月的劳教时间里帮教他,更重要的是我先和他接上头,等他回到社会以后,我在社区帮助他康复。”严仁初对记者说。
  严仁初原来是南京夫子庙街道莲子营社区主任,担任专职禁毒社工后,已帮助多名吸毒者戒除毒瘾。
  39岁的葛某,8年吸毒史,做宠物生意积累起来的百万家产吸食一空,两度劳教、复吸。2007年解教后,严仁初“盯”上了他。在他膀子上生了毒疮溃烂并发糖尿病之后,严仁初一方面积极帮他治病,同时警告他,如再吸毒,疮口将无法愈合;积极帮他申请低保的同时,明确告诉他,你什么时候再吸毒,就什么时候停掉你的低保。软硬兼施,葛某已半年多尿检呈阴性。
  章传萍曾有两年多吸毒史。社区禁毒社工吴爱萍和他父母一起“看”着他,不让他沾白粉的边,一有“粉友”过来马上就把他们轰走。现在章传萍不但已彻底戒掉毒瘾,还成了社区禁毒社工。他的现身说法,“毒友”最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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