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偷到东西 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批捕

2008-04-15 作者:刘先贵 来源:巴中网 

       自古道:“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但并不见得贼娃子没偷到东西就莫法惩治他,虽然不能以盗窃罪批捕他,但总有法子让他认罪伏法。看来,违法的事情还是做不得哟。

        两名小偷在平昌县一居民家中翻箱倒柜偷东西,结果一无所获。按理说,没偷到东西就不该批捕吧,但检察机关仍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依法批捕了这2名以偷窃为目的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冯某、江某共谋到平昌县盗窃,于2008年3月14日下午窜至平昌县一小区三号楼一单元五楼,冯某叫江某敲门,确定屋里无人后,冯某叫江某到楼下望风,自己使用专用开锁工具撬门后进屋四处翻找财物,并踢烂卧室门,将屋内弄得乱七八糟,只找到一张50元假币。正当2人垂头丧气地准备离开现场时,被接到报警后赶来的警察现场抓获。
  根据查实的情况,检察机关认为,冯某、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进入他人屋子,却未盗窃到任何东西,其行为不涉嫌盗窃罪。但冯某、江某明知是他人住宅却撬门强行进入,严重影响了公民的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定,扰乱了正常的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依法批准逮捕。(来源:巴中广播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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