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司法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法律援助挽回损失3586万

2008-03-05 作者:杜宇 何清 来源:巴中网 
  2007年以来,全市司法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方位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587万元。

  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全方位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巴州区在电视台开办了《法律援助在巴州》专题节目,至今共播出54期。南江县在《司法月报》上办好法律援助专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和“典型案例”,已出刊107期。市、区两级在惠民帮扶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派专人值班,方便了群众。通江县利用移动短信形式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手机用户中发送了300余条宣传信息,内容涉及宪法、法律以及地方法规,受众面达20万人。平昌县开设“以案说法”电视专栏,请律师以案说法,回答农民工来信来访,共播出20余期。去年以来,全市派出265名法律工作者,办理了776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587万元,其中农民工、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案件占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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