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留无护照外国人住宿 房主挨处罚
2007-06-28 作者:陈杨 来源:巴中广播电视报
一位韩国人未携带护照到南江旅游,暂住在南江一居民家中。近日,南江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据《外管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起涉外行政案件进行了查处。
经查:6月5日,63岁的韩国京几道城南市人柳某到南江旅游,未携带护照,暂住在南江县杨坝镇居民巩某家中。南江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柳某、巩某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两人进行了外国人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宣讲。
|
相关文章
|
热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