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民房搞“地条钢” 两黑窝遭端了

2007-06-18 作者:刘先贵 来源:巴中广播电视报 

 

 近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岳某、彭某无照加工、销售“地条钢”作出处罚决定,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据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在实施清理整顿无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岳某、彭某在未取得任何生产经营许可,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租用经济技术开发区宕梁园艺场民房,安装简易设备后,自元月份开始从市内各废旧收购门市收购废钢铁加工成钢锭销往兴文钢铁厂。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岳某非法所得1350元,并处罚款750元;没收彭某非法所得1250元,并处罚款650元。目前,该两处违法生产窝点已被取缔,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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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钢,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淘汰的落后产品。地条钢是“豆腐渣工程”的一个祸根。成品地条钢看上去跟普通钢没啥两样,但质量差得很远,有的甚至用手一扳就会变形,从1多高的地方掉下去能断成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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