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监外执行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2008-06-10 作者:佚名 来源:巴中网 
  监外执行监管工作是刑罚执行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巴中市巴州区人大常委会把监外罪犯的监管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全区监外罪犯监管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迎难而上——敢于监督不畏难
  
  
  
  2006年,巴州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巴州区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时,听到群众反映现在的监外罪犯管理差,了“缓刑等于没服刑,假释等于提前释放,保外就医等于找借口放人”等传言,引起了巴州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随即,巴州区人大常委会指派专人深入全区48个乡镇、4个办事处、37个街道居委会、158个村,对监外罪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发现监外罪犯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巴州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决心啃下这块“硬骨头”。
  
  
  
  对症施治——善于监督不务虚
  
  
  
  调研结束后,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召集区级政法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发现监外罪犯监管工作中存在重视不够、监管组织不健全、缺乏统一规范的监外执行罪犯交接机制、监管经费和监管警力不足等具体问题。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庚即督促区检察院采取标本兼治,对症下药,建立监外执行罪犯管理长效机制,巴州区检察院及时制定了《监外罪犯监督管理及交付执行办法》、《监外罪犯管理监督及检察工作规范》及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监外执行保证制度。
  
  
  
  破难攻坚——执着监督不松劲
  
  
  
  随着制度的深入推行,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发现监外罪犯监管中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便再次决定将此项工作纳入去年主任会议议题,并组织调查组深入各地进行调查,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提出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监外罪犯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随即,责成区检察院牵头拟订了《巴中市巴州区实行社会联动加强监外罪犯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批转全区执行。全区将监外罪犯监督管理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监外罪犯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目标考核,建立了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彻底解决了监外罪犯监管工作难的问题。目前,全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人数由2004年的154人减少到79人,监外罪犯又犯罪的由16人下降到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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